深圳:垃圾“分”得好 可减物管费

2012-10-11 来源:南方都市报 字体大小: T T T

  深圳市城管局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,厨余垃圾分类进入实质性阶段,全市500个垃圾减量分类示范单位正式启动,居民垃圾分类做得好,可减免物业管理费。而在实际操作时,如何将厨余垃圾从厨房垃圾中分离出来,成为关键所在。


  垃圾分类做得好有奖


  深圳市城管局副局长叶果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,明年起在全市范围推行垃圾减量分类达标小区(单位)创建活动。根据该《实施方案》,现阶段将垃圾分为可回收物、厨余垃圾、有害垃圾和日常垃圾等四类,试点单位应按照标准配置垃圾分类投放、收集设施,小区可自行报名申请,并获得一定政府补贴。


  “前端居民搞分类,后端处置大锅烩”是城管部门在推行厨余垃圾分类时最担心的问题,为此,城管部门将建罗湖、福田、宝安、龙岗、坪山新区、城市生物质综合利用等6座餐厨垃圾处理厂,力争2014年12月底前完成所有设施建设并投入运营。据悉,深圳现行的水费捆绑垃圾费的征收模式,每年征收的垃圾费达5亿元,确保了建设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资金来源。


  对于没有餐厨垃圾处理设施的地区,政府将在居民小区设小型垃圾处理设施。叶果认为,政府推行厨余垃圾分类要以节约为前提,小区可委托有资质的企业来开展餐厨垃圾的分类和处理,政府则对物管部门予以补贴。垃圾分类做得好,居民还可减免物业管理费。


  台北经验值得深圳借鉴


  推行垃圾分类由政府主导,成本投入不可避免。市城管局环境卫生管理处处长吴学龙表示,尽量压缩政府补贴,简化分类程序。目前部分推行分类的小区里设置了餐厨垃圾回收桶,但使用率非常低。台北实行的是“垃圾不落地”政策,不仅在楼层取消了垃圾桶,甚至连小区、街巷里都不见垃圾桶的影子。政府部门要求居民在规定地点、规定时间提着垃圾袋等候垃圾车,不仅减少了垃圾分类的成本投入,也降低人工等费用,值得深圳借鉴。


  此外,深圳还将通过建立相关法规,确保餐厨垃圾分类落到实处。明年,深圳将完成《深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》的修改,建立垃圾分类前期投入保障机制和减量分类激励奖惩机制,积极推进垃圾减量分类市场化运行模式,逐步减少对财政资金的依赖,从法规、政策和经济等方面确保工作推动成效和可持续性;完善餐厨垃圾收运、处理政府补贴机制。


  2011年,深圳在金色家园、塘朗雅苑、金湖酒楼等三个单位试水厨余垃圾分类,可居民对于厨房垃圾和厨余垃圾,依然混淆不清。深圳环境卫生管理处副处长罗向东透露,很多居民难以将厨余垃圾从厨房垃圾中分离出来,跟厨房里的装修、垃圾桶的配置有关。深圳很多家庭的厨房比较紧凑,主妇不愿意再多摆一个垃圾桶,占用空间也影响观感。为此,城管部门将设计出更加适合家庭厨房设置的分类垃圾桶,也希望市民能出出点子,如何把厨余垃圾从厨房垃圾中有效分离出来。